3月27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10期通告,檢出3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食用農產品不合格5批次。 抽檢信息顯示,這5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檢出農藥殘留、重金屬汙染問題。 其中,4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太康縣大許寨心悅副食店銷售的泥薑,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開封市示範區全天鮮果蔬生鮮超市銷售的韭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商丘師範學院銷售的豇豆,其中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西華縣美霞生活超市銷售的薑,其中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間傳導性。可通過土壤處理、葉麵噴施和種子處理來防治水稻、玉米、果樹和蔬菜、ganjudecixishihejujiaoshihaichong。saichongancanliuliangchaobiaodeyuanyin,kenengshiweikuaisukongzhichonghai,jiadayongyaolianghuoweizunshoucaizhaijiangeqiguiding,zhishishangshixiaoshoudechanpinzhongcanliuliangchaobiao。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屬擬除蟲菊酯類農藥。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 水胺硫磷是一種速效殺蟲、殺蟎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水胺硫磷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吡蟲啉屬氯化煙酰類殺蟲劑,具有廣譜、高效、低毒等特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吡蟲啉在薑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 此外,還有1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重金屬汙染問題,為鄭州吉布魯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魷魚(非活),其中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汙染物之一。水產品鎘(以Cd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河(he)南(nan)省(she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局(ju)針(zhen)對(dui)抽(chou)檢(jian)發(fa)現(xian)的(de)問(wen)題(ti),對(dui)於(yu)不(bu)合(he)格(ge)樣(yang)品(pin)涉(she)及(ji)外(wai)省(sheng)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單(dan)位(wei)的(de),已(yi)按(an)規(gui)定(ding)移(yi)送(song)相(xiang)應(ying)省(sheng)級(ji)食(shi)品(pin)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進(jin)行(xing)調(tiao)查(zha)處(chu)理(li);對於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平頂山、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商丘、周口、濟源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製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並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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