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食品抽檢信息,抽檢了食用農產品,飲料,水果製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製品5大類食品341批次樣品,檢出8批次樣品不合格。 飲用水、鍋巴等檢出微生物汙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飲用水、甘草杏、鍋巴等檢出微生物汙染問題,分別為:標稱彬州玉之泉水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豳州驛牌飲用天然泉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藍田縣客都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大鵬+圖形商標牌甘草杏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西安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唐延路店銷售的標稱陝西鐺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米西樂+圖片牌米西樂哢哢薯鍋巴(嘻爽螺螄味)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於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於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規定銅綠假單胞菌標準值為n=5,c=0,m=0,單位為CFU/250mL。桶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汙染;部分企業對環境衛生監管不到位,操作不夠規範,生產過程中交叉汙染;流通環節中,存放時間長,水桶多次循環使用增加了二次汙染風險。 菌(jun)落(luo)總(zong)數(shu)是(shi)指(zhi)示(shi)性(xing)微(wei)生(sheng)物(wu)指(zhi)標(biao),主(zhu)要(yao)用(yong)來(lai)評(ping)價(jia)食(shi)品(pin)清(qing)潔(jie)度(du),反(fan)映(ying)食(shi)品(pin)在(zai)生(sheng)產(chan)過(guo)程(cheng)中(zhong)是(shi)否(fou)符(fu)合(he)衛(wei)生(sheng)要(yao)求(qiu)。菌(jun)落(luo)總(zong)數(shu)超(chao)標(biao)將(jiang)會(hui)破(po)壞(huai)食(shi)品(pin)的(de)營(ying)養(yang)成(cheng)分(fen),加(jia)速(su)食(shi)品(pin)的(de)腐(fu)敗(bai)變(bian)質(zhi),使(shi)其(qi)失(shi)去(qu)食(shi)用(yong)價(jia)值(zhi)。《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GB 14884-2016)中規定,蜜餞中菌落總數的標準值為n=5,c=2,m=103,M=104CFU/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規定,膨化食品中菌落總數的標準值為n=5,c=2,m=104, M=105CFU/g。造zao成cheng菌jun落luo總zong數shu超chao標biao的de原yuan因yin,可ke能neng是shi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所suo使shi用yong的de原yuan輔fu料liao初chu始shi菌jun數shu較jiao高gao,又you未wei按an要yao求qiu嚴yan格ge控kong製zhi生sheng產chan加jia工gong過guo程cheng的de衛wei生sheng條tiao件jian,或huo者zhe包bao裝zhuang容rong器qi清qing洗xi消xiao毒du不bu到dao位wei,還hai有you可ke能neng與yu產chan品pin包bao裝zhuang密mi封feng不bu嚴yan、儲運條件控製不當等有關。 果蔬、茶葉檢出農藥殘留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果蔬、1批次茶葉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藍田縣客都購物中心銷售的1批次香蕉檢出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臨渭區張金彩鮮菜經銷部銷售的1批次韭菜檢出腐黴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吳起縣喜陽洋百貨超市銷售的1批次綠豆芽檢出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鳳翔天彙商貿有限公司大慶路店銷售的1批次精品香蕉檢出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陝西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漢中市天漢大道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漢中市羅氏茶業特產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1批次拜將壇+字母圖形牌漢中炒青檢出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香蕉中噻蟲胺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吡蟲啉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腐黴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氧樂果在茶葉製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曾在豆芽生產中被廣泛使用,由於其對人體有一定積累毒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豆芽。 duichoujianzhongfaxiandebuhegechanpin,shanxishengshichangjianduguanlijuyizechengshengchanjingyingzhesuozaidide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lijizuzhikaizhanchuzhigongzuo,zhaqingchanpinliuxiang,caiquxiajiazhaohuibuhegechanpindengcuoshikongzhifengxian;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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