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試劑的有效期1
總體說明
化學試劑的性質對有效期的影響
無機化合物,隻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理論上可以長期使用。但是容易氧化(如亞硫酸鹽、苯酚、亞鐵鹽、碘化物、硫化物等應將其固體或晶體密封保存,不宜長期存放;水溶液亞硫酸、 氫硫酸溶液要密封存放;鉀、鈉、白磷更要采用液封形式) 、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陰涼、幹燥的條件下,隻能短時間(1~5 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 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揮發性較強, 包裝的密閉性要好,可以長時間保存(3~5 年) 。但容易氧化、受熱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質等,在避光、陰涼、幹燥的條件下,隻能短時間(1~5 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 有機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極易受到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故此,要冷藏(凍)保存,而且時間也較短。 基準物質、標(biao)準(zhun)物(wu)質(zhi)和(he)高(gao)純(chun)物(wu)質(zhi),原(yuan)則(ze)上(shang)要(yao)嚴(yan)格(ge)按(an)照(zhao)保(bao)存(cun)規(gui)定(ding)來(lai)保(bao)存(cun),確(que)保(bao)包(bao)裝(zhuang)完(wan)好(hao)無(wu)損(sun),避(bi)免(mian)受(shou)到(dao)化(hua)學(xue)環(huan)境(jing)的(de)影(ying)響(xiang),而(er)且(qie)保(bao)存(cun)時(shi)間(jian)不(bu)宜(yi)過(guo)長(chang)。一(yi)般(ban)情(qing)況(kuang)下(xia),基(ji)準(zhun)物(wu)質(zhi)必(bi)須(xu)在(zai)有(you)效(xiao)期(qi)內(nei)使(shi)用(yong)。在(zai)常(chang)溫(wen)(15oC~25oC)下保存時間一般不超過 2個月。超過兩個月要重新標定或檢查之後再用。 培養基:按規定配製並消毒好培養基,冷至室溫,保存在陰暗處(盡可能貯藏在冰箱內) ,配製好的培養基應在1個月內用完。 除另有規定外、試液、緩衝液、指示劑(液)的有效期均為半年。 液相用的流動相、純化水有效期為 15 天。 除另有規定外,液體試劑開啟後一年內有效,固體試劑開啟後三年內有效。
化學試劑保存環境對有效期的影響
化學試劑的使用要求對有效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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