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給出涉及的幾個概念,一個是“裝置”的概念,這個是2000版標準的用語,但在ISO9000標準和ISO 組織其他標準中,未見其定義,在現代漢語詞典和辭海中,概念基本上等同於“設備”或設備的一類,當然,從外延上講,大家會視其為一類機械構造或其附件,能完成某種功能,不會將其外延伸展到“標準文件”方麵,因此當時在整個學術界和應用領域並未產生上述的“新觀念”,當然,2000版標準也明確其外延包括“計算機軟件”,這在理解上也無困擾,實際上,在現代漢語詞典上給出的“軟件”的定義,本身即指“為了運行、使用、管理、維修和開發計算機而編製的各種程序及文檔資料的總稱。包括彙編程序、編譯程序、計算機的監控管理程序、調試程序、故障診斷程序、程序庫、操作係統、數據庫、各種維護使用手冊、程序說明書等。”即“軟件”本身就是“計算機軟件”,其實本無作為定語強調的必要。作為計算機軟件,本身無法獨立完成“監視和測量”活huo動dong,必bi須xu借jie助zhu硬ying件jian環huan境jing,構gou成cheng一yi整zheng個ge硬ying件jian係xi統tong,才cai能neng完wan成cheng功gong能neng,軟ruan件jian實shi際ji上shang隻zhi是shi一yi整zheng套tao監jian視shi和he測ce量liang有you形xing係xi統tong的de一yi個ge組zu成cheng部bu分fen而er已yi,作zuo為wei整zheng個ge完wan整zheng的de“監視和測量設備”,實際上仍是一個物化的硬件設備,標準隻是對這個組成部分,因為其在“計量確認”方麵的特殊性,給出了特別說明而已。後來待2008版標準發布,開始以“設備”代替“裝置”,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設備”的概念是:滿足生產或生活上所需的成套建築、器物等,顯然也是指一種物化的硬件,而在ISO9000標準中給出了“測量設備”的定義,即“為實現測量過程所必須的測量儀器、軟件、測量標準、標準物質或輔助設備以及他們的組合”。關於這其中所指“測量標準”,是否可視為包括“用作測量和檢查的標準文件”呢?本人揣度,可能此即為產生上述“新觀念”的由來之一。
順帶著補充一下“監視”和“測量”兩個概念的區別,有助於下文闡述的理解,監視——從旁嚴密注視、觀察(漢語詞典),和上文所述“測量”相xiang比bi,監jian視shi通tong常chang用yong於yu被bei關guan注zhu的de特te性xing在zai某mou一yi個ge時shi間jian段duan內nei會hui發fa生sheng變bian化hua的de場chang合he,如ru反fan應ying爐lu的de溫wen度du監jian視shi,而er測ce量liang一yi般ban用yong於yu被bei關guan注zhu的de特te性xing在zai設she置zhi的de測ce量liang時shi點dian上shang固gu化hua和he穩wen定ding,如ru:加(jia)工(gong)好(hao)待(dai)檢(jian)的(de)金(jin)屬(shu)工(gong)件(jian)的(de)長(chang)度(du),監(jian)視(shi)是(shi)一(yi)個(ge)時(shi)間(jian)段(duan)的(de)行(xing)為(wei),目(mu)的(de)是(shi)持(chi)續(xu)的(de)確(que)認(ren)符(fu)合(he)要(yao)求(qiu),而(er)測(ce)量(liang)往(wang)往(wang)是(shi)指(zhi)一(yi)個(ge)時(shi)間(jian)點(dian)上(shang)的(de)活(huo)動(dong),在(zai)特(te)性(xing)已(yi)經(jing)固(gu)化(hua)的(de)時(shi)候(hou)開(kai)展(zhan),並(bing)相(xiang)信(xin)在(zai)交(jiao)付(fu)之(zhi)前(qian)不(bu)再(zai)會(hui)變(bian)化(hua),而(er)監(jian)視(shi)也(ye)常(chang)常(chang)由(you)一(yi)係(xi)列(lie)在(zai)時(shi)間(jian)上(shang)有(you)專(zhuan)門(men)安(an)排(pai)的(de)測(ce)量(liang)活(huo)動(dong)構(gou)成(cheng),比(bi)如(ru)說(shuo)酒(jiu)店(dian)的(de)大(da)堂(tang)經(jing)理(li)每(mei)天(tian)用(yong)白(bai)手(shou)套(tao)檢(jian)查(zha)一(yi)下(xia)大(da)堂(tang)公(gong)共(gong)休(xiu)息(xi)沙(sha)發(fa)的(de)覆(fu)塵(chen)情(qing)況(kuang),管理員每隔2小時記錄一下庫房的溫濕度等。
現在我們來看看,我們實際上完成一個完整的監視和測量活動的過程,我們發現,我們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是僅僅依靠人進行,不依靠任何設備,比如:珠寶加工廠的品檢員做翡翠成品的外觀QC,或設計院的技術負責人批準某個設計構思/解決方案,這時候,經過授權和批準的品檢員 /技術負責人以自身的經驗和能力作為“標準”;二是由人依據文件化的“標準”進行,不依靠“設備”,比方說:工地安全員依據JGJ59-99係列安全檢查表執行檢查;依照法定材料價格標準/預算定額對造價谘詢成果文件進行校核,等等;第三類就是由人操作設備,依據文件化的標準來進行監視和測量。這其中涉及的三個要素——人、用作監視測量的標準文件、設備,實際上都涉及到一個是否滿足“預期的”監視和測量效果要求,這個預期的效果,在標準7.6中的表述是“為確保結果有效”,當然,標準7.6僅僅隻針對“監視和測量設備”,而從整個監視和測量活動來說,其他兩個因素,人和標準文件,實際上都有類似的要求,我想,這應該是上述“新觀念”得以產生的又一個原因吧。
但我仍不認同此看法,試述如下:
在整個標準的應用層麵,應該說各個條款、要素的涵蓋範圍和之間的邏輯關聯,已經是非常成熟了,各個體係過程各司其責,而又互為輸入輸出,構成一個係統的、目標明確的、邏輯連貫的質量管理體係,不會產生未能覆蓋的/yiloudeguochenghuozhezhongfujieguandehuodong,zhenduiyishangyouguanjianshiheceliangdesangeyaosueryan,duiqimanzujianshiheceliangyouxiaoxingyaoqiufangmiandenengliqueren,biaozhunshijishangdouyouxiangguanyaoqiu,birushuo,biaozhunzai5.5.1、6.2中,描述了對“人”這個因素的能力和職責要求,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關於實施“監視和測量”的崗位的人員能力確認——從組織的最高管理者(也即監控者)總經理開始,到組織的績效考核人員直至基層的比如采購檢驗員、工序拉長等等,都有確認能力的要求,而在標準的4.2、5.6、7.1、7.3等條款,都對文件的持續適用性的滿足,提出了施加識別、批準、評審和更新/作廢的要求,這些文件,自然包括“用作監視和測量標準的文件”,而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說,所有的質量體係文件(記錄除外),都可作為質量體係監視和測量的“標準文件”,比如用於內審或法定要求符合性審查。
而標準7.6條款,則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這個要素,對其能力的確認,作出要求,包括校準和/或檢定(驗證),如果按照“新觀念”,我們發現,標準在此發生了“重複接管”的情況,即這個“用作監視和測量標準的文件”的適用性確認的控製,出現了標準適用上的重疊。
當然“新觀念”的支持者還會說,僅依照文件本身的控製手段,不足以充分,但真的是這樣嗎?
從2000版ban標biao準zhun十shi年nian來lai的de應ying用yong實shi踐jian上shang來lai說shuo,並bing未wei見jian前qian版ban標biao準zhun對dui該gai類lei文wen件jian的de控kong製zhi不bu充chong分fen的de係xi統tong反fan饋kui,也ye未wei見jian有you人ren呼hu籲xu在zai此ci方fang麵mian應ying對dui標biao準zhun進jin行xing針zhen對dui性xing的de修xiu訂ding。應ying該gai說shuo,目mu前qian為wei止zhi,本ben人ren還hai未wei見jian哪na個ge貫guan標biao組zu織zhi自zi發fa的de按an照zhao“新觀念”實施標準,並認為理當如此的。
接下來進行具體的分析和推演——標準的文件控製內容,包括了對內部文件的編製、審核、批準、持續反饋和評審、修訂改進和對外部文件的識別、評審納入、持(chi)續(xu)的(de)版(ban)本(ben)狀(zhuang)態(tai)跟(gen)蹤(zong)和(he)更(geng)新(xin)等(deng)控(kong)製(zhi)手(shou)段(duan),並(bing)且(qie),標(biao)準(zhun)並(bing)未(wei)提(ti)出(chu)具(ju)體(ti)的(de)控(kong)製(zhi)措(cuo)施(shi)加(jia)以(yi)限(xian)定(ding),給(gei)各(ge)個(ge)類(lei)型(xing)的(de)貫(guan)標(biao)組(zu)織(zhi)更(geng)靈(ling)活(huo)的(de)使(shi)用(yong)標(biao)準(zhun)提(ti)供(gong)了(le)更(geng)廣(guang)闊(kuo)的(de)空(kong)間(jian),實(shi)際(ji)上(shang)可(ke)采(cai)用(yong)的(de)控(kong)製(zhi)手(shou)段(duan),早(zao)已(yi)覆(fu)蓋(gai)了(le)標(biao)準(zhun)7.6中“校準和/或檢定(驗證)”的要求,或者說,標準中的有關文件的控製措施,並不限定你運用標準7.6中的相關要求,類似於此的情況標準中還有——比如在“產品實現過程的策劃”中,可以運用7.3條款的相關措施和要求,但同樣並不意味著你就要保留7.3條款——是否保留7.3條款?始終取決於是否存在著“產品的設計和開發”活動和責任,而不是其他。
在實踐層麵,你將會發現,如果你給“用作監視和測量標準的文件”的校準和檢定編寫一個控製文件,它將非常“契合”的相融在文件控製程序和相關作業指導書中,而不是有關7.6的控製文件——在下寡聞,至今也沒有看到一個好的範例。
統而言之,在將標準運用於組織的管理實踐的過程中,一是需要規範的理解標準條紋及其相關術語/定義的內涵,嚴格執行標準框架,不應有過度的釋義和發揮,才能防止在實踐過程中,產生混亂和糾結;二是在實踐中給予驗證,以滿足在貫標應用層麵上的真正需求。
最後,來ISO的技術委員會的相關信息表明,ISO並未支持前述之“新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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