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25)與《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25)兩大國標同步落地,從 “標簽定義” 到 “營養標示”,從 “數字標簽” 到 “鹽油糖提示”,全方位重塑預包裝食品標簽規則。
對食品企業而言,這不僅是合規要求的更新,更是產品信息透明化的硬性考驗;
對消費者而言,讀懂新版標簽,就能輕鬆掌握食品的真實屬性與營養風險。
本文結合兩大國標的官方問答,拆解核心變化、實操難點與常見誤區,為企業提供從 “標簽設計” 到 “合規驗證” 的全流程指南。
一、GB 7718-2025:預包裝食品標簽的 7 大核心更新
GB 7718-2025 作為食品標簽的 “基礎準則”,在預包裝食品定義、數字標簽、日期標示等方麵做了關鍵調整,直接影響企業標簽設計邏輯:
1.預包裝食品定義擴展:計量銷售食品納入管理
2025 版首次將 “以計量方式銷售的食品”(如按稱重售賣的預包裝麵包、計件銷售的獨立小包裝糖果)納入範疇,解決了此前 “定量包裝 vs 計量銷售” 的界定模糊問題。
示例:超市中按斤售賣的預包裝切片麵包,即使無固定淨含量標識,也需按本標準標示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強製內容;
例外:散裝稱重的果蔬、未經包裝的現製食品(如麵包房現烤麵包)仍不適用。
2.數字標簽細化:從 “可選” 到 “規範”,多碼合一受鼓勵
新版國標明確數字標簽的 “四不原則” 與 “簡化權限”,企業需重點關注:
必標引導詞:數字標簽二維碼旁必須標注 “數字標簽” 或類似字樣(如 “掃碼查看完整信息”),禁止僅用二維碼無文字提示;
無幹擾要求:頁麵不得有彈窗、飄窗等幹擾元素,核心信息(如配料表、生產地址)需在一級頁麵展示,禁止跳轉多層;
地址簡化權:若數字標簽展示完整生產地址,實體標簽可簡化為 “生產者名稱(縣級行政區)”(如 “XX 食品廠(固安縣)”),緩解版麵壓力;
多碼合一:鼓勵將追溯碼、結算碼與數字標簽二維碼合並,減少包裝上條碼冗餘(如某牛奶品牌將 “數字標簽 + 追溯碼” 整合為一個動態二維碼)。
3.生產日期定義調整:發酵類食品可標 “銷售準備完成日”
針對需在包裝內完成發酵、靜置的食品(如酸奶、泡菜),新版允許以 “完成發酵可銷售的日期” 為生產日期,而非傳統的 “灌裝日”。
示例:某酸奶企業 9 月 1 日灌裝,9 月 5 日完成發酵可銷售,標簽可標示生產日期為 “2025-09-05”,但需在數字標簽中說明 “灌裝日:2025-09-01”。
4.新增 “消費保存期”:呼應反食品浪費,不影響保質期效力
為減少食物浪費,企業可自願標示 “消費保存期”(建議最後食用日期),但需滿足兩個要求:
不短於保質期:如保質期 6 個月,消費保存期可標 “建議 3 個月內食用最佳”,但不得標 “消費保存期 2 個月”;
不替代保質期:超過消費保存期但仍在保質期內的食品,可繼續銷售,企業不得以此為由下架。
5.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標簽:簡化標示,數字標簽補位
針對供給餐飲企業、食品廠的原料型預包裝食品(如餐飲專用番茄醬、工廠用奶粉),標簽可簡化為 “6 項強製內容”:食品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到期日、貯存條件,其餘信息(如配料表、生產許可證號)可通過數字標簽或合同提供。
提示語建議:可標注 “非零售”“餐飲專用” 等字樣,避免終端消費者誤解(如某餐飲專用醬油標注 “非直接食用,用於烹飪”)。
6.致敏物質標示:八大類強製加粗 / 下劃線,預防性提示鼓勵
新版明確致敏物質標示的 “雙重要求”:
強製提示:小麥、蝦、魚、蛋、花生、大豆、乳、堅果八大類致敏原料,需在配料表中用加粗或下劃線突出(如 “配料:小麥粉、白砂糖、雞蛋”),或在配料表旁標注 “致敏原提示:含雞蛋、小麥”;
預防性提示:若生產線可能交叉汙染致敏物質(如同時生產含堅果和無堅果餅幹),鼓勵標注 “本生產線還加工含堅果食品”,但不得以此規避衛生管理責任。
7.配料表細節:水的標示、複合配料展開規則明確
水的標示:加工中加入的水若未完全蒸發(如飲料、醬料),必須在配料表中標示;若完全蒸發(如烘焙麵包),可省略;
複合配料展開:
有國標 / 行標 / 地標且添加量<25%:無需展開(如 “醬油” 可直接標,無需寫 “水、大豆、小麥”);
無標準或添加量≥25%:必須展開(如 “自製調味醬” 需標 “調味醬(水、番茄、白砂糖、鹽)”);
複合配料中的食品添加劑:若在終產品中起功能作用(如複合醬料中的防腐劑),需額外標注(如 “醬油(含苯甲酸鈉)”)。
二、GB 28050-2025:營養標簽的 3 大關鍵變化與實操要點
GB 28050-2025 聚焦 “兒童健康” 與 “信息透明”,新增強製提示語,細化營養成分計算規則,企業需重點關注:
1.強製 “鹽油糖提示語”:兒童青少年保護成重點
所有預包裝食品(豁免品類除外)需在營養成分表下方強製標注 “兒童青少年應避免過量攝入鹽油糖”,字體大小不得小於營養成分表字體的 70%。
豁免範圍:包裝飲用水、酒精度≥0.5% vol 的飲料酒、每日食用量≤10g 的調味品(如食鹽、味精)可不標;
示例:某兒童零食的營養成分表下方需明確標注提示語,不得用 “建議適量食用” 等模糊表述替代。
2.營養成分計算:糖醇能量係數、反式脂肪酸 “0” 界限值明確
糖醇能量:赤蘚糖醇按 0kJ/g 計算,其他糖醇(如木糖醇、山梨糖醇)按 10kJ/g 計算,解決此前 “能量計算混亂” 問題;
反式脂肪酸 “0” 界限值:當反式脂肪酸含量≤0.3g/100g(或 100mL)時,可標示為 “0”,但需注意:若配料表含 “氫化植物油”“人造奶油”,即使反式脂肪酸為 “0”,也需如實標示原料(如 “配料:植物油(含氫化棕櫚油)”)。
3.營養聲稱規則:“高鈣”“低鹽” 等聲稱需滿足明確閾值
企業若聲稱 “高鈣”“低鹽” 等,需嚴格符合附錄 C 的閾值要求,常見聲稱的合格標準如下:
|
營養聲稱 |
每100g(固體)要求 |
每100mL(液體)要求 |
示例 |
|
高鈣 |
≥120mg(≥12%NRV) |
≥60mg(≥6%NRV) |
牛奶標注“高鈣”,需≥120mg/100mL |
|
低鹽 |
≤120mg(≤6%NRV) |
≤60mg(≤3%NRV) |
醬油標注“低鹽”,需≤600mg/100mL(注意,液體按100mL計算) |
|
無反式脂肪酸 |
≤0.3g |
≤0.3g |
餅幹標注“無反式脂肪酸”,需≤0.3g/100g |
4.豁免範圍調整:腐乳、醬醃菜需強製標營養標簽
新版縮小豁免範圍,此前可豁免的 “高鹽調味品”(如腐乳、醬醃菜、醬油)需強製標示營養標簽,因這類食品鈉含量高,對每日攝入貢獻大。
例外:單一原料香辛料(如花椒、八角)、每日食用量≤10g 的食鹽、味精仍可豁免。
三、企業合規誤區 TOP5 及整改方案
結合兩大國標的問答要求,企業在標簽設計中最易踩坑,以下 5 類誤區需重點規避:
誤區 1:數字標簽僅放二維碼,無 “數字標簽” 引導詞
錯誤案例:某飲料瓶身僅印二維碼,無任何文字提示,消費者誤以為是追溯碼;
整改方案:在二維碼旁標注 “數字標簽|掃碼查看完整配料表”,字體大小不小於 6 號字。
誤區 2:複合配料添加量≥25% 卻未展開
錯誤案例:某糕點用 “複合果醬(添加量 30%)”,配料表僅標 “複合果醬”,未展開其原始配料;
整改方案:標注 “複合果醬(草莓、白砂糖、果膠,添加量 30%)”,若複合果醬含起功能作用的添加劑(如防腐劑),需額外標注 “複合果醬(含山梨酸鉀)”。
誤區 3:營養標簽 “糖” 含量僅標單糖,漏算雙糖
錯誤案例:某果汁飲料含葡萄糖 5g、蔗糖 8g,營養標簽僅標 “糖:5g”;
整改方案:“糖” 需標示單糖(葡萄糖、果糖)+ 雙糖(蔗糖、麥芽糖)總和,即 “糖:13g/100mL”。
誤區 4:進口食品外文配料表與中文不對應
錯誤案例:進口餅幹外文配料表含 “wheat flour”,中文標 “麵粉”,未明確 “小麥粉”(致敏原料);
整改方案:外文強製內容需與中文一一對應,“wheat flour” 需標 “小麥粉”,並加粗提示致敏性。
誤區 5:“消費保存期” 短於保質期
錯誤案例:某麵包保質期 60 天,卻標 “消費保存期 30 天”;
整改方案:消費保存期需≥保質期,可標 “建議 45 天內食用最佳(保質期 60 天)”。
四、合規建議:企業如何快速適配新版國標?
1.標簽梳理
按 “直接提供給消費者”“非直接提供” 分類梳理產品,非直接提供的產品可簡化標簽,用數字標簽補全信息;
2.營養數據驗證
委托 CMA 資質機構檢測核心營養成分(如鈉、反式脂肪酸),確保標示值在允許誤差範圍內(如能量允許誤差 ±15%);
3.數字標簽落地
選擇穩定的展示平台(自有官網 / 第三方溯源平台),確保掃碼率≥95%,頁麵支持縮放、檢索功能;
4.員工培訓
針對配料員、標簽設計師開展培訓,重點講解複合配料展開、致敏物質標示規則,避免設計階段出錯。
結語:標簽不是 “合規負擔”,而是 “信任載體”
新版國標看似增加了企業工作量,實則通過 “數字標簽簡化實體版麵”“消費保存期減少浪費”“致敏提示保護消費者”,實現了 “監管、企業、消費者” 的三方共贏。
對企業而言,合規的標簽不僅能規避處罰,更能通過透明化信息建立消費者信任 ―― 當消費者掃碼就能看到原料溯源、生產工藝,當營養標簽清晰標注 “鈉含量占每日需求的 50%”,標簽便從 “合規文件” 變成了 “品牌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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