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防止水稻根和早衰,消除生產障礙。
二(er)是(shi)符(fu)合(he)水(shui)稻(dao)的(de)需(xu)水(shui)規(gui)律(lv)和(he)要(yao)求(qiu),即(ji)滿(man)足(zu)水(shui)稻(dao)的(de)生(sheng)理(li)需(xu)水(shui),節(jie)省(sheng)了(le)生(sheng)態(tai)需(xu)水(shui),在(zai)保(bao)證(zheng)增(zeng)產(chan)的(de)前(qian)提(ti)下(xia),降(jiang)低(di)了(le)灌(guan)溉(gai)定(ding)額(e),提(ti)高(gao)了(le)灌(guan)溉(gai)水(shui)的(de)經(jing)濟(ji)效(xiao)益(yi)。
三是使水、肥、氣、熱等因素得到合理調整,提高了土壤肥力,並為水委生育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四是有利於各個產量構成因素和高產方向轉化。能促進水委生育性狀的改善,有效分蘖率高、稈壯、防倒伏。
五是改善稻株的體結構和田間小氣候,有利於控製和減輕病蟲害。
六是推廣淺濕幹節水栽培是發展水稻生產的需要,是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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