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GB 7718與《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在食品標簽管理上的協同性,食品企業應緊密結合兩份征求意見稿,共同推進標簽工作的革新與完善。
為幫助廣大食品企業迅速掌握新版標簽的修訂要點,食品夥伴網對本次意見稿的亮點變化進行了梳理,以供行業同仁參考借鑒。
1 預包裝食品定義重塑,不再局限於預先定量,拓寬範圍並引入長度標識
GB 7718征求意見稿中對預包裝食品的定義進行了修改:
取消了“向消費者直接提供”這一限製性條件,並且將預先包裝以計量稱重方式銷售的食品納入預包裝食品的範圍。
增加“長度標識”作為食品的量限維度,拓寬預包裝食品的定義邊界。
《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銷售食用農產品,標簽應當符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因此可確定預包裝食品中不包含食用農產品。
2 強化屬性名稱,規範新奇特音譯標識
明確食品屬性名稱的首要性,屬性名稱必須清晰、準確地標識,以確保消費者能夠迅速識別產品的真實屬性。
在屬性名稱正確標識的前提下,僅在同一展示版麵,可以使用“新、奇、特、音譯及商標”名稱,並且真實屬性名稱應使用更大字號、同樣字體、同樣顏色標注。
3 優化配料表標識要求,清晰、簡潔、全麵
已完全揮發或去除的配料:可不標示,方便企業選擇標識形式。
複合配料:複合配料已有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並且其加入量小於食品總量的25%,不(bu)需(xu)要(yao)標(biao)示(shi)其(qi)原(yuan)始(shi)配(pei)料(liao)。複(fu)合(he)配(pei)料(liao)的(de)名(ming)稱(cheng)應(ying)在(zai)配(pei)料(liao)表(biao)中(zhong)標(biao)示(shi),隨(sui)後(hou)將(jiang)複(fu)合(he)配(pei)料(liao)的(de)原(yuan)始(shi)配(pei)料(liao)在(zai)括(kuo)號(hao)內(nei)按(an)加(jia)入(ru)量(liang)的(de)遞(di)減(jian)順(shun)序(xu)標(biao)示(shi)。明(ming)確(que)複(fu)合(he)配(pei)料(liao)中(zhong)加(jia)入(ru)的(de)複(fu)合(he)配(pei)料(liao),可(ke)不(bu)展(zhan)開(kai)標(biao)示(shi)其(qi)原(yuan)始(shi)配(pei)料(liao)。
複配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每種具有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已經失去活性的酶製劑、無功能作用的輔料可不標示。
菌種:生(sheng)產(chan)過(guo)程(cheng)中(zhong)直(zhi)接(jie)添(tian)加(jia)的(de)菌(jun)種(zhong),未(wei)經(jing)滅(mie)活(huo)或(huo)去(qu)除(chu)工(gong)藝(yi)的(de),應(ying)當(dang)標(biao)示(shi)所(suo)添(tian)加(jia)菌(jun)種(zhong)的(de)具(ju)體(ti)名(ming)稱(cheng),可(ke)同(tong)時(shi)標(biao)示(shi)相(xiang)應(ying)菌(jun)株(zhu)號(hao)及(ji)菌(jun)種(zhong)含(han)量(liang)。起(qi)發(fa)酵(jiao)作(zuo)用(yong)的(de)菌(jun)種(zhong),歸(gui)類(lei)標(biao)示(shi)為(wei)“發酵菌種”、“微生物發酵劑”。經過滅活或采取過濾等方式去除的菌種可不標示。
分裝食品:配料表應當標注被分裝食品的配料。分裝食品應當注明“分裝”字樣。
4 進一步細化明確食品定量標識
食品名稱中的配料:屬於特別強調,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公告)中有規定的、描述感官特征的、描述用途的可不標示。
“無”“不含”∶其相應配料或成分含量應為“0”,不允許添加到食品中、或不應存在於食品中的物質,不得使用“無”“不含”等詞彙及其同義語進行聲稱。
不得使用“不添加”等詞彙。
圖片使用要求:明確食品標簽上用於說明口味、風味、配料來源、食用方法或用途等的圖案不屬於特別強調。如果使用香精、香料調配出某種風味,僅可使用相關配料或食物非真實照片以外的圖案,且應在圖案臨近位置醒目標示“圖案僅供口味參考”等。
5 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識
明確日期標識應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清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如日期標示采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形式,應標明所在包裝物的具體部位。
保質期1年及以上的、包裝材料或包裝容器最大表麵麵積不大於20cm2的可僅標示保質期和保質期到期日。
最zui小xiao銷xiao售shou單dan元yuan內nei有you多duo個ge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的de,在zai外wai包bao裝zhuang上shang以yi最zui早zao到dao期qi的de單dan件jian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的de保bao質zhi期qi標biao注zhu保bao質zhi期qi到dao期qi日ri,或huo在zai外wai包bao裝zhuang上shang分fen別bie標biao注zhu每mei個ge單dan件jian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的de保bao質zhi期qi到dao期qi日ri。
為避免食物浪費,企業可根據食品特點及工藝標示消費保存期,作為食品在指明的貯存條件下的最後食用日期。
6 調整字高要求,助力標示內容更顯著
改變了原來對於除淨含量外強製性標示的文字和數字統一采取1.8mm字高標注的要求。增加文字高度和寬度比值不大於3;同時,隨著包裝最大表麵麵積增大,要求的字高也梯度增大,以保證文字和數字標注的顯著性。
對於淨含量,以體積和質量單位標注的字符高度沒有變化;增加了以長度單位標注時,淨含量標注字符高度不應小於2mm的要求。
其他文字、數字標注字高要求見表1。
表1 文字、數字標注字高要求
7 新增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示規定
細化了原產國(地區)的標示要求:完全在一個國家(地區)獲得的貨物,以該國(地區)為原產國(地區)。兩個及以上國家(地區) 參與生產的貨物,以最後完成實質性改變的國家(地區)為原產國(地區)。如灌裝或分裝國家或地區與原產國不一致的,應同時標示灌裝或分裝國家地區。
新增“適宜人群、食用量或食用方法”的標示要求:進口預包裝食品原標簽中如果標示了適宜人群、食用量或食用方法等信息,這些信息需要體現在中文標簽上,同時需要符合我國標準法規的要求。
8 明確網絡銷售食品標簽信息公開內容
原有的標準法規僅要求通過網絡銷售食品刊載的食品名稱、配料表等信息與食品標簽或者標識保持一致,但是並未規定需要刊載的信息內容。
《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本部分要求,要求通過網絡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刊載食品名稱、淨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生產者名稱、地址等食品標簽信息。
9 明確預包裝食品貯存條件,溫度與濕度、光照等關鍵要素需清晰標注
貯存條件對產品保質期有重要影響,在標簽上清晰準確地傳達食品的貯存條件非常重要。
《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貯存條件標識更加清晰準確,如果預包裝食品的貯存條件對溫度有要求,需要標注常溫儲存、冷藏儲存或者冷凍儲存,且標注為冷藏儲存或者冷凍儲存的,需要進一步明確標注冷藏或者冷凍的溫度範圍,比如“2-6℃冷藏儲存”。
貯存條件對濕度、光照等有要求的,也應當標明。
10 遏製兒童食品營銷概念
《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在沒有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下,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內容上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圖案明示、暗示或者強調產品適合未成年人。例如,使用“兒童”作為營銷概念的產品,如兒童醬油、兒童水餃等。
11 結語
規範食品標簽標識直接關係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隨著《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以及《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我們看到食品標簽管理工作在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方麵邁出了堅實步伐。
食品企業應積極響應,緊密結合兩份征求意見稿,深入理解並落實新版標簽的修訂要點。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10日,《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27日。食品夥伴網將持續關注食品標簽管理領域的最新動態,為廣大食品企業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支持。
附:
2024年6月27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10日。為幫助大家了解“征求意見稿”的變化,食品夥伴網進行了比對,以供行業參考。
以下是“征求意見稿”主要變化的部分內容,想要獲取完整比對內容請聯係我們。
全文下載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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