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印發《山東省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的通知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的通知》(市監食經〔2020〕99號)要求,我局製定了《山東省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現(xian)予(yu)印(yin)發(fa)。請(qing)各(ge)地(di)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指(zhi)導(dao)督(du)促(cu)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者(zhe)全(quan)麵(mian)落(luo)實(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主(zhu)體(ti)責(ze)任(ren),保(bao)障(zhang)公(gong)眾(zhong)飲(yin)食(shi)安(an)全(quan)。要(yao)采(cai)取(qu)多(duo)種(zhong)形(xing)式(shi)大(da)力(li)宣(xuan)傳(chuan),將(jiang)推(tui)動(dong)落(luo)實(shi)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者(zhe)主(zhu)體(ti)責(ze)任(ren)、食品銷售者風險分級管理等工作有機結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市市場監管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補充、細化相關要求,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有關意見建議及時向省局報告。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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