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網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管局:
為規範全省網絡食品交易和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省局決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1 月中旬,部署開展網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檢查,督促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統稱網絡第三方平台)、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以下統稱為入網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範網絡食品經營行為,提升網絡食品安全水平。
二、檢查重點
(一)檢查網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機構
1.是否及時按要求向所在地的監管部門備案。
2.是否建立執行並公開入網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製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台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製度。
3.是否設置專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相應的培訓與考核並記錄完整。
4.是否對入網經營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如實記錄並及時更新。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還應登記其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其聯係方式等信息;對入網食用農產品經營者,還應登記經營者身份證號碼、住址及聯係方式等信息。
5.是否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麵顯著位置公示入網經營者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等信息,對從事入網餐飲服務的,還應公示其名稱、地址、量化等級等信息,並確保公示信息內容真實、頁麵清晰。
6.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是否及時製止並報告入網經營者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是否立即停止提供網絡平台服務。
7.對從事入網餐飲服務的,是否對其經營行為開展抽查和監測。
(二)檢查入網經營者
1.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並醒目公示在其經營活動的主頁麵,從事入網餐飲服務的還應公示其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名稱。
2.是否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項目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
3.是否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做好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製度,做到線上線下交易量與票證及記錄一致。
4.經營有保鮮、保溫、冷藏或冷凍等特殊貯存條件要求的食品,是否在網上刊載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說明和提示,並滿足其條件要求。
5.是(shi)否(fou)規(gui)範(fan)人(ren)員(yuan)管(guan)理(li),確(que)保(bao)從(cong)事(shi)接(jie)觸(chu)直(zhi)接(jie)入(ru)口(kou)食(shi)品(pin)工(gong)作(zuo)的(de)從(cong)業(ye)人(ren)員(yuan)持(chi)有(you)有(you)效(xiao)的(de)健(jian)康(kang)證(zheng)明(ming)。從(cong)事(shi)入(ru)網(wang)餐(can)飲(yin)服(fu)務(wu)的(de),還(hai)應(ying)加(jia)強(qiang)對(dui)送(song)餐(can)人(ren)員(yuan)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培(pei)訓(xun)及(ji)管(guan)理(li)。
6.從(cong)事(shi)入(ru)網(wang)餐(can)飲(yin)服(fu)務(wu)的(de),是(shi)否(fou)做(zuo)到(dao)具(ju)有(you)相(xiang)應(ying)的(de)實(shi)體(ti)經(jing)營(ying)門(men)店(dian),並(bing)在(zai)本(ben)店(dian)的(de)加(jia)工(gong)操(cao)作(zuo)區(qu)內(nei)加(jia)工(gong)食(shi)品(pin),且(qie)確(que)保(bao)網(wang)絡(luo)銷(xiao)售(shou)的(de)餐(can)飲(yin)食(shi)品(pin)與(yu)實(shi)體(ti)店(dian)銷(xiao)售(shou)的(de)餐(can)飲(yin)食(shi)品(pin)質(zhi)量(liang)安(an)全(quan)一(yi)致(zhi)。
7. 從事入網餐飲服務的,是否實施“明廚亮灶”,並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有關要求加強原料采購、設施設備、從業人員、環境衛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規範加工製作過程管理,確保使用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做到無毒無害、清潔衛生,確保配送容器定期清潔、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汙染。
三、工作要求
(一)加(jia)強(qiang)組(zu)織(zhi)領(ling)導(dao),細(xi)化(hua)工(gong)作(zuo)方(fang)案(an)。各(ge)單(dan)位(wei)要(yao)將(jiang)專(zhuan)項(xiang)檢(jian)查(zha)行(xing)動(dong)與(yu)日(ri)常(chang)監(jian)管(guan)工(gong)作(zuo)有(you)機(ji)結(jie)合(he),強(qiang)化(hua)組(zu)織(zhi)領(ling)導(dao),細(xi)化(hua)工(gong)作(zuo)方(fang)案(an),明(ming)確(que)工(gong)作(zuo)要(yao)求(qiu)。落(luo)實(shi)屬(shu)地(di)管(guan)理(li)責(ze)任(ren),一(yi)級(ji)抓(zhua)一(yi)級(ji),層(ceng)層(ceng)抓(zhua)落(luo)實(shi)。
(二)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平台自查。各單位要督促網絡第三方平台和入網經營者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安排專門人員對備案登記、公示信息、抽查和監測、配送過程管理等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三)強化監督檢查,加大打擊力度。各單位要強化對網絡第三方平台和入網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通過線上監測、線(xian)下(xia)檢(jian)查(zha)和(he)抽(chou)檢(jian)等(deng)措(cuo)施(shi)及(ji)時(shi)發(fa)現(xian)和(he)查(zha)處(chu)違(wei)法(fa)違(wei)規(gui)行(xing)為(wei)。對(dui)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中(zhong)多(duo)次(ci)發(fa)現(xian)存(cun)在(zai)違(wei)法(fa)行(xing)為(wei)的(de)網(wang)絡(luo)第(di)三(san)方(fang)平(ping)台(tai)和(he)入(ru)網(wang)經(jing)營(ying)者(zhe)要(yao)從(cong)重(zhong)查(zha)處(chu)。對(dui)涉(she)嫌(xian)犯(fan)罪(zui)的(de),要(yao)及(ji)時(shi)移(yi)送(song)公(gong)安(an)機(ji)關(guan)。要(yao)加(jia)強(qiang)處(chu)罰(fa)信(xin)息(xi)公(gong)開(kai)力(li)度(du),及(ji)時(shi)曝(pu)光(guang)典(dian)型(xing)案(an)例(li)。
(四)gulitousujubao,qianghuashehuigongzhi。gedanweiyaoducuwangluodisanfangpingtaigongkaitousujubaofangshi,guliduiwangluodisanfangpingtaiheruwangjingyingzhedeweifaweiguixingweijinxingtousujubao。jinxingwangluocanyinfuwude,yaoducuwangluodisanfangpingtaigongkairuwangjingyingzhedecanshijiagongzhizuoguocheng,zhudongjieshoushehuijiandu。qinggedanweiyu2019 年11 月15 日前,將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及統計表(見附件)報送省局食品經營處。
聯係人:胡邕,電話:
電子郵箱: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
2019 年7 月29 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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