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組織對新都區光發野生食品加工廠開展飛行檢查,共發現問題24個ge。針zhen對dui發fa現xian的de問wen題ti,已yi移yi交jiao當dang地di食shi品pin藥yao品pin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處chu置zhi,目mu前qian該gai企qi業ye已yi停ting產chan,被bei立li案an調tiao查zha,依yi法fa擬ni吊diao銷xiao其qi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許xu可ke證zheng。具ju體ti情qing況kuang見jian附fu件jian。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
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警示函
新都區光發野生食品加工廠:
2018年11月3日至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 14881-2013)(以下簡稱GB 14881)、《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範的規定,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你公司進貨查驗管理等方麵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選址及廠區環境
(一)三樓的曬場與生活區直接相通,曬場曬有床單、鞋子等物品,未有效與生活區分隔。不符合GB14881中第3.2.6條款宿舍、食堂、職工娛樂設施等生活區應與生產區保持適當距離或分隔。
二、廠房及車間
(二)裸露待包裝的半成品(蕨根粉)由貨梯進入內包裝間(清潔作業區)時,需穿過堆滿外包裝紙箱的通道。不符合GB14881中第4.1.3條款廠房和車間應根據產品特點、生產工藝、生產特性以及生產過程對清潔程度的要求合理劃分作業區,並采取有效分離或分隔。
(三)二樓外包裝間窗戶破損,閉合不嚴。不符合GB14881中第4.2.4條款門窗應閉合嚴密。門的表麵應平滑、防吸附、不滲透,並易於清潔、消毒。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並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汙染。
三、設施與設備
(四)未配備食品、工器具和設施的專用清潔設施。不符合GB14881中第5.1.3條款應配備足夠的食品、工器具和設備的專用清潔設施,必要時應配備適宜的消毒設施。
(五)未配備存放廢棄物的專用設施。不符合GB14881中第5.1.4條款應配備設計合理、防止滲漏、易於清潔的存放廢棄物的專用設施;車間內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容器應標識清晰。
(六)更衣室內工作服與個人物品混放。不符合GB14881中第5.1.5.1條款更衣室應保證工作服與個人服裝及其他物品分開放置。
(七)冷卻車間排氣扇沒有防止蟲害侵入的網罩。不符合GB14881中第5.1.6.2條款進、排氣口應裝有防止蟲害侵入的網罩等設施。
(八)原料庫內約20袋裝有褐色粉末狀物料的編織袋無標識。不符合GB14881中第5.1.8.3條款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並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汙染。
(九)原料庫內、包材庫內物料未離牆離地放置。不符合GB14881中第5.1.8.3條款貯存物品應與牆壁、地麵保持適當距離,以利於空氣流通及物品搬運。
四、衛生管理
(十)未建立食品加工人員和食品生產衛生管理製度以及相應的考核標準。不符合GB14881中第6.1.1條款應製定食品加工人員和食品生產衛生管理製度以及相應的考核標準,明確崗位職責,實行崗位責任製。
(十一)擠壓成型車間內牆壁、地麵不清潔,有灰塵積聚未及時清理。不符合GB14881中第6.2.1條款廠房內各項設施應保持清潔,出現問題及時維修或更新。
(十二)車間內生產設施有雜質殘留,未及時清理。不符合GB14881中第6.2.1條款生產、包裝、貯存等設備及工器具、生產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觸表麵等應定期清潔消毒。
(十三)未建立食品加工人員健康管理製度。不符合GB14881中第6.3.1.1條款應建立並執行食品加工人員健康管理製度。
(十四)現場檢查時無法提供加工人員健康證明,未見上崗前衛生培訓。不符合GB14881中第6.3.1.2條款食品加工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上崗前應接受衛生培訓。
(十五)未建立廢棄物存放和清除製度,車間內存放有兩編織袋雜物,且已發生黴變。不符合GB14881中第6.5.1條款應製定廢棄物存放和清除製度,有特殊要求的廢棄物其處理方式應符合有關規定。廢棄物應定期清除;易腐敗的廢棄物應盡快清除;必要時應及時清除廢棄物。
五、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十六)未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管理製度。不符合GB14881中第7.1條款應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驗收、運輸和貯存管理製度。
(十七)抽查原輔料時,企業未能提供生產批號為20180731的玉米澱粉、生產日期為2018年9月10日的大豆油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和廠家生產許可證。不符合GB14881中第7.2.1條款采購的食品原料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
(十八)抽查包材時,企業未能提供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袋等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和廠家生產許可證。不符合GB14881中第7.4.1條款采購食品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xiao)毒(du)劑(ji)等(deng)食(shi)品(pin)相(xiang)關(guan)產(chan)品(pin)應(ying)當(dang)查(zha)驗(yan)產(chan)品(pin)的(de)合(he)格(ge)證(zheng)明(ming)文(wen)件(jian),實(shi)行(xing)許(xu)可(ke)管(guan)理(li)的(de)食(shi)品(pin)相(xiang)關(guan)產(chan)品(pin)還(hai)應(ying)查(zha)驗(yan)供(gong)貨(huo)者(zhe)的(de)許(xu)可(ke)證(zheng)。食(shi)品(pin)包(bao)裝(zhuang)材(cai)料(liao)等(deng)食(shi)品(pin)相(xiang)關(guan)產(chan)品(pin)必(bi)須(xu)經(jing)過(guo)驗(yan)收(shou)合(he)格(ge)後(hou)方(fang)可(ke)使(shi)用(yong)。
六、生產過程安全控製
(十九)未明確生產過程中的食品安全關鍵環節及控製措施。不符合GB14881中第8.1.1條(tiao)款(kuan)應(ying)通(tong)過(guo)危(wei)害(hai)分(fen)析(xi)方(fang)法(fa)明(ming)確(que)生(sheng)產(chan)過(guo)程(cheng)中(zhong)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關(guan)鍵(jian)環(huan)節(jie),並(bing)設(she)立(l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關(guan)鍵(jian)環(huan)節(jie)的(de)控(kong)製(zhi)措(cuo)施(shi)。在(zai)關(guan)鍵(jian)環(huan)節(jie)所(suo)在(zai)區(qu)域(yu),應(ying)配(pei)備(bei)相(xiang)關(guan)的(de)文(wen)件(jian)以(yi)落(luo)實(shi)控(kong)製(zhi)措(cuo)施(shi),如(ru)配(pei)料(liao)(投料)表、崗位操作規程等。
(二十)未建立清潔消毒製度。不符合GB14881中第8.2.1條款應根據原料、產品和工藝的特點,針對生產設備和環境製定有效的清潔消毒製度,降低微生物汙染的風險。
七、檢驗
(二十一)功能間布局圖中標注的化驗室內擺放有會議桌椅、監控設備等物品,僅有幹燥箱放置在地麵,無上下水設施、檢驗操作台麵及其他必備檢驗設備。不符合GB14881中第9.2條款自行檢驗應具備與所檢項目適應的檢驗室和檢驗能力;檢驗儀器設備應按期檢定。
八、產品召回管理
(二十二)2016年9月1日國抽不合格批次產品召回公告中未明確具體產品批次,無召回記錄。不符合GB14881中第11.2條(tiao)款(kuan)當(dang)發(fa)現(xian)生(sheng)產(chan)的(de)食(shi)品(pin)不(bu)符(fu)合(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標(biao)準(zhun)或(huo)存(cun)在(zai)其(qi)他(ta)不(bu)適(shi)於(yu)食(shi)用(yong)的(de)情(qing)況(kuang)時(shi),應(ying)當(dang)立(li)即(ji)停(ting)止(zhi)生(sheng)產(chan),召(zhao)回(hui)已(yi)經(jing)上(shang)市(shi)銷(xiao)售(shou)的(de)食(shi)品(pin),通(tong)知(zhi)相(xiang)關(guan)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者(zhe)和(he)消(xiao)費(fei)者(zhe),並(bing)記(ji)錄(lu)召(zhao)回(hui)和(he)通(tong)知(zhi)情(qing)況(kuang)。
九、培訓
(二十三)僅有2017年度培訓計劃和培訓記錄,2017年培訓記錄僅有人員簽到表,無具體培訓內容。不符合GB14881中第12.1條款應建立食品生產相關崗位的培訓製度,對食品加工人員以及相關崗位的從業人員進行相應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十一、食品安全管理製度落實
(二十四)企業負責人未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製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製度,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麵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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