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及《有機產品》國家標準中第三部分“標識與銷售”的有關規定,有機產品的標誌應符合以下要求:
(1)有機產品認證標誌應當在有機產品認證證書限定的產品範圍、數量內使用。
(2)獲證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將有機產品認證標誌印製在獲證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廣告宣傳材料上,並可以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縮小,但不得變形、變色。
(3)在zai獲huo證zheng產chan品pin或huo者zhe產chan品pin最zui小xiao包bao裝zhuang上shang加jia施shi有you機ji產chan品pin認ren證zheng標biao誌zhi的de同tong時shi,應ying當dang在zai相xiang鄰lin部bu位wei標biao注zhu有you機ji產chan品pin認ren證zheng機ji構gou的de標biao識shi或huo者zhe機ji構gou名ming稱cheng,其qi相xiang關guan圖tu案an或huo者zhe文wen字zi應ying當dang不bu大da於yu有you機ji產chan品pin認ren證zheng標biao誌zhi。
(4)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不得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標注“有機產品”、“有機轉換產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無汙染”、“純天然”等其他誤導公眾的文字表述。本條的監管執法可參考《關於有機產品認證標誌標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注[2005]41 號)。
(5)按有機產品國家標準生產並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方可在產品名稱前標識“有機”,在產品或者包裝上加施中國有機產品認證標誌並標注認證機構的標識或者認證機構的名稱。
有機配料含量等於或者高於95%並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加工產品,方可在產品名稱前標識“有機”, 在產品或者包裝上加施中國有機產品認證標誌並標注認證機構的標識或者認證機構的名稱。
有機配料含量等於或者高於95%並獲得有機轉換產品認證的加工產品,方可在產品名稱前標識“有機轉換”, 在zai產chan品pin或huo者zhe包bao裝zhuang上shang加jia施shi中zhong國guo有you機ji轉zhuan換huan產chan品pin認ren證zheng標biao誌zhi並bing標biao注zhu認ren證zheng機ji構gou的de標biao識shi或huo者zhe認ren證zheng機ji構gou的de名ming稱cheng。認ren證zheng機ji構gou的de標biao識shi不bu能neng含han有you誤wu導dao消xiao費fei者zhe將jiang有you機ji轉zhuan換huan產chan品pin作zuo為wei有you機ji產chan品pin的de內nei容rong。
有機配料含量低於95%、等於或者高於70%的加工產品,可在產品名稱前標識“有機配料生產”,並應注明獲得認證的有機配料的比例。
有機配料含量低於95%、等於或者高於70%的加工產品,有機配料為轉換期產品的,可在產品名稱前標識“有機轉換配料生產”,並應注明獲得認證的有機轉換配料的比例。
有機配料含量低於70%的加工產品,隻能在產品配料表中將某種獲得認證的有機配料標識為“有機”,並應注明有機配料的比例。
有機配料含量低於70%的加工產品,有機配料為轉換期產品的,隻能在產品配料表中將某種獲得認證的有機配料標識為“有機轉換”,並應注明有機轉換配料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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