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根據市監食協發〔2024〕35號文件關於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通(tong)知(zhi)要(yao)求(qiu),結(jie)合(he)本(ben)企(qi)業(ye)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為(wei)有(you)效(xiao)管(guan)理(li)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中(zhong)的(de)過(guo)敏(min)原(yuan),預(yu)防(fang)因(yin)過(guo)敏(min)原(yuan)交(jiao)叉(cha)汙(wu)染(ran)導(dao)致(zhi)消(xiao)費(fei)者(zhe)健(jian)康(kang)問(wen)題(ti),保(bao)障(zha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特(te)製(zhi)定(ding)本(ben)製(zhi)度(du)。
二、適用範圍
食品生產、加工、包裝、儲存和運輸的各個環節。
三、過敏原識別
常見過敏原清單:明確列出常見的食品過敏原,如酪蛋白酸鈉、牛奶、雞蛋、花生、堅果、大豆、小麥、魚類、貝類、芝麻等,並定期更新。
原輔料檢查:每周對每一批次的原輔料進行嚴格檢查,確認是否含有過敏原成分,要求供應商提供詳細的成分信息。
四、人員培訓
培訓內容:開展針對過敏原管理的培訓,包括過敏原的種類、危害、識別方法、預防交叉汙染的措施等。
培訓頻率:新員工入職時必須培訓,老員工定期複訓,確保員工對過敏原管理知識的掌握。
五、生產過程管理
生產線規劃:設計生產流程時,盡量將含過敏原產品與非過敏原產品分開生產,若無法分開,則在生產含過敏原產品後,對生產線進行徹底清潔。
設備清潔:製定專門的設備清潔程序,使用合適的清潔劑和清潔工具,確保設備在生產不同產品間無過敏原殘留。
工器具管理:生產含過敏原產品的工器具應專用,若共用則需在使用後徹底清洗和消毒。
六、儲存與運輸管理
儲存要求:在倉庫中劃分專門的區域存放含過敏原的原輔料和成品,有明確標識,防止與非過敏原產品混淆。
運輸安排:安排專門的運輸車輛或在運輸過程中對含過敏原產品做好隔離防護,避免交叉汙染。
七、標簽管理
標簽審核:對產品標簽進行嚴格審核,確保過敏原信息準確、清晰地標注在顯著位置,符合法規要求。
標簽更新:若產品配方發生變化涉及過敏原成分改變,及時更新標簽。
八、應急處理
預案製定:製定針對過敏原汙染事件的應急預案,包括產品召回、消費者溝通等措施。
追溯體係:建立完善的產品追溯體係,以便在出現問題時能快速追溯到受影響
九、記錄與監控
記錄保存:對過敏原管理的相關記錄,如培訓記錄、原輔料檢查記錄、清潔記錄、標簽審核記錄等妥善保存。
監控措施:定期檢查過敏原管理製度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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