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我局組織開展了食品相關產品省級監督抽查,共涉及225家企業的複合膜袋、非複合膜袋、食品包裝用塑料編織袋、食品用塑料工具、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塑料片材、紙製品(紙包裝、紙容器)、食品包裝金屬罐、餐具洗滌劑、玻璃製品、安撫奶嘴、竹木筷等12類275批次產品。
本次監督抽查由河北省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承擔,重點針對影響質量安全的項目進行,檢驗及判定主要依據國家抽查規範、監督抽查細則以及產品執行標準等。共發現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8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剝離力、總活性物質、氧氣透過量、三聚氰胺遷移量等。
對(dui)上(shang)述(shu)抽(chou)檢(jian)中(zhong)發(fa)現(xian)的(de)不(bu)合(he)格(ge)產(chan)品(pin),已(yi)責(ze)成(cheng)相(xiang)關(guan)設(she)區(qu)市(shi)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按(an)照(zhao)有(you)關(guan)法(fa)律(lv)法(fa)規(gui)的(de)規(gui)定(ding)依(yi)法(fa)處(chu)理(li)。公(gong)眾(zhong)發(fa)現(xian)影(ying)響(xia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的(de)違(wei)法(fa)行(xing)為(wei),請(qing)撥(bo)打(da)投(tou)訴(su)舉(ju)報(bao)熱(re)線(xian)“12315”進行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2日
(信息公開類型: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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