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起草了《食品召回和停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5日。
根gen據ju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的de嚴yan重zhong和he緊jin急ji程cheng度du,食shi品pin召zhao回hui分fen為wei緊jin急ji召zhao回hui,即ji食shi用yong後hou可ke能neng導dao致zhi死si亡wang或huo者zhe可ke能neng會hui對dui人ren體ti健jian康kang造zao成cheng嚴yan重zhong損sun害hai,需xu要yao予yu以yi緊jin急ji召zhao回hui的de;一般召回,即食用後一般不會造成嚴重健康損害,需要及時予以召回的。同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食品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生產經營、無害化處理和銷毀問題食品的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
對於緊急召回,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相關風險後24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書麵召回計劃,同時立即實施召回。對於一般召回,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相關風險後7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書麵召回計劃,並同時實施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