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7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九龍坡區果福哆水果經營店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萬州區新營房平興林餐飲店加工自製的豆沙饅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長石梁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蘿卜幹,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合川區義烏大道6號8幢負1―商攤區2―5號左坤豔銷售的紅薯澱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津區幾江街道歪歪果品店銷售的東魁楊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彭水縣優選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恒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液態複合調味料,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酉陽縣金麥隆蛋糕店加工自製的烤麵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經表麵處理的鮮水果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g/kg、澱粉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3g/kg。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黴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製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肝髒積累性中毒,危害肝髒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醃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限量為1.0g/kg。
16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16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永川區劉興傑食品經營部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巴南區世紀玖九生活超市銷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大足區泯妤生活超市銷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豐都縣慶傑生活超市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豐都縣美信佳食品經營店銷售的紅椒(甜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涪陵區渝恒億萬家生活超市銷售的帶泥子薑,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津區油溪鎮鳳菡食品超市銷售的皇帝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開州區三多優選百貨店銷售的荷蘭豆(食莢豌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開州區發億時代生活超市銷售的豇豆,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渝中區藍豪優選生鮮超市銷售的新鮮大號土豆,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雲陽縣蘭方百貨超市銷售的茄子,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彭水縣佳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兩江廣場店銷售的豇豆,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沙坪壩區陳盈含海鮮經營部銷售的牛蛙,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焱北食品超市銷售的黃瓜,乙蟎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巫山縣誼佳益超市銷售的海南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忠縣佳景生活超市銷售的紅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氧(yang)樂(le)果(guo)是(shi)一(yi)種(zhong)廣(guang)譜(pu)高(gao)效(xiao)的(de)內(nei)吸(xi)性(xing)有(you)機(ji)磷(lin)農(nong)藥(yao),有(you)良(liang)好(hao)的(de)觸(chu)殺(sha)和(he)胃(wei)毒(du)作(zuo)用(yong),主(zhu)要(yao)用(yong)於(yu)防(fang)治(zhi)吮(shun)吸(xi)式(shi)口(kou)器(qi)害(hai)蟲(chong)和(he)植(zhi)物(wu)性(xing)蟎(man)。少(shao)量(liang)的(de)殘(can)留(liu)不(bu)會(hui)引(yin)起(qi)人(ren)體(ti)急(ji)性(xing)中(zhong)毒(du),但(dan)長(chang)期(qi)食(shi)用(yong)氧(yang)樂(le)果(guo)超(chao)標(biao)的(de)食(shi)品(pin),對(dui)人(ren)體(ti)健(jian)康(kang)可(ke)能(neng)有(you)一(yi)定(ding)影(ying)響(xian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氧樂果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
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為廣譜殺菌劑,對大田作物、水果、蔬菜等植物上的多種病害具有治療和鏟除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在山藥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
呋(fu)喃(nan)西(xi)林(lin)是(shi)硝(xiao)基(ji)呋(fu)喃(nan)類(lei)抗(kang)菌(jun)藥(yao),具(ju)有(you)抗(kang)菌(jun)譜(pu)廣(guang)等(deng)特(te)點(dian)。硝(xiao)基(ji)呋(fu)喃(nan)類(lei)原(yuan)型(xing)藥(yao)在(zai)生(sheng)物(wu)體(ti)內(nei)代(dai)謝(xie)迅(xun)速(su),其(qi)代(dai)謝(xie)物(wu)和(he)蛋(dan)白(bai)質(zhi)結(jie)合(he)後(hou)穩(wen)定(ding),故(gu)檢(jian)測(ce)其(qi)代(dai)謝(xie)物(wu)可(ke)反(fan)映(ying)硝(xiao)基(ji)呋(fu)喃(nan)類(lei)藥(yao)物(wu)的(de)殘(can)留(liu)狀(zhuang)況(kuang)。長(chang)期(qi)大(da)量(liang)攝(she)入(ru)含(han)有(you)呋(fu)喃(nan)西(xi)林(lin)代(dai)謝(xie)物(wu)的(de)食(shi)品(pin),其(qi)可(ke)能(neng)在(zai)人(ren)體(ti)內(nei)蓄(xu)積(ji),引(yin)起(qi)過(guo)敏(min)反(fan)應(ying)、胃腸道反應、嗜酸性白細胞增多症、神經症狀及多發性末梢神經炎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規定,呋喃西林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即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合川區萬利百貨超市銷售的湘蓉琥珀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郎家悅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永川區光建食品廠生產的麻花,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梁平區新盛鎮欣欣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慶甜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冰片糖,還原糖分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九龍坡區寶祥生活超市銷售的黃冰糖(散裝),蟎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過guo氧yang化hua值zhi主zhu要yao反fan映ying油you脂zhi的de被bei氧yang化hua程cheng度du,是shi油you脂zhi酸suan敗bai的de早zao期qi指zhi標biao。食shi用yong過guo氧yang化hua值zhi超chao標biao的de食shi品pin一yi般ban不bu會hui對dui人ren體ti健jian康kang造zao成cheng損sun害hai,但dan長chang期qi食shi用yong嚴yan重zhong超chao標biao的de食shi品pin可ke能neng導dao致zhi腸chang胃wei不bu適shi、腹瀉等。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還可能與產品儲存條件控製不當有關。
蟎是食糖的生物指標,也是反映食糖生產或儲運衛生環境的一種指標,人體大量食入蟎有可能引起消化係統疾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糖》(GB 13104―2014)中規定,食糖中不得檢出蟎。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汙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汙染問題,分別為奉節縣雲宜百貨超市店銷售的螺絲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綦江區惠客隆食品經營部銷售的幹海帶,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geshizuichangjiandezhongjinshuyuansuwuranwuzhiyi。geduirentijuyoumanxingxujixingdeweihai,changqisherugehanliangchaobiaodeshipin,kenengyinqishenzanghegugesunshangdengjiankangweihai。《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辣椒中鎘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辣椒中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
鉛是一種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汙染物,長期食用鉛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血液係統、神經係統產生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藻類及其製品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1.0 mg/kg(幹重計)。
此外,還有4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及其他汙染問題,分別為兩江新區何雅新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榮昌區昌州街道鴻滿倉食品廠生產的核桃糕,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大足區棠香街道夏碧路176號李俊宏使用的複用餐飲具(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兩江新區來一碗麵館使用的複用餐飲具(杯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酉陽縣興泉白酒釀造廠生產的苦蕎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黴菌是評價食品質量安全的一項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黴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後,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黴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黴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黴菌毒素;長期食用黴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黴菌最大限量值為150CFU/g。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是洗滌劑的主要成分。餐具清洗消毒過程中控製不當,會造成洗滌劑在餐具上的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得檢出。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製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並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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